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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生青蛙捕杀属于违法行为 | ||||||||||||||||||||
早上8时许,区渔政、水警中队执法人员首先对八角庙农贸市场停止了突击检查,在鱼市场发现一摊位摆着一批青蛙正待出卖。执法人员疾速赶过去,涉嫌非法贩卖青蛙的人已不知去向。经称重计数,活青蛙一共8.2公斤,死青蛙54只,每只都在1两左右。执法人员将一切青蛙予以扣押后,又对金鸭坝、西市场等农贸市场停止了突击检查,未发现有贩卖青蛙的现象。后执法人员在城郊外的将扣押的活青蛙放生到了稻田里,将死青蛙停止了深埋处置。 野生青蛙捕杀属于违法行为。青蛙,以蝗虫、蚊子等害虫为食,对水稻等农作物生长有益,故又被称为田间勇士,同时又是受国度法律维护的野生动物。希望广阔市民盲目参加到维护青蛙的队伍中来,不捕杀、运营、购置和食用青蛙,给人类的好朋友留一条生路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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